医疗设备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14216 次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医疗设备,需公开竞标处理。请有意回收废旧设备者与总务处联系,于11月27日16时前携带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需包含医疗设备回收;回收的报废医疗设备不做二次销售、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的承诺书)到12号楼总务处处备案。

联系人:王建国 0514-87361156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总务处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