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13960 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儿科呼吸机
二、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医院拟购买的呼吸机应适用于婴幼儿、小儿和成人。配备多种适用于新生儿患者的呼吸模式;先进的比例辅助通气和血氧饱和度控制模式;比例阀式控制系统,吸气/呼气端协同控制;呼气、吸气端应有细菌过滤器并可以高温高压消毒重复使用;进行监测警报:能够进行分钟通气量等项目的监测报警。
综上所述,国产设备难以满足临床需求,且此设备不在国家禁止采购范围目录内,因此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郭奎 |
高级技师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
2 |
邵勤 |
高级工程师 |
江苏省中医院 |
3 |
陈渊华 |
副主任医师 |
南京市口腔医院 |
4 |
杨玉志 |
高级工程师 |
南京鼓楼医院 |
5 |
马丹 |
律师 |
炜衡律所事务所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08月02日下午5点30分 (公示7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杨善 联系电话: 13852729808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4-87354586。
申请单位: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