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0 浏览:225 次
一针终结结核,谨防死灰复燃
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结核病是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是学校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得了结核病如果治疗不及时、不规范,会严重影响健康,还会对他人健康造成威胁。一个未经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平均每年可传染10-15人。如果校园内有传染源(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未被及时发现,很容易发生校园内的传播流行。
肺结核可疑症状
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称“肺结核可疑症状”。
结核病患者还可能出现胸痛、疲乏、低热、盗汗、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
如果出现上述症状,要主动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三院)接受结核病检查,及早确定或排除肺结核。
家长应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如何传播
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唱歌时,结核杆菌会通过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就可能被感染。
人群对结核菌普遍易感,多数人在感染后并不发病,成为“结核菌潜伏感染”,结核菌处于休眠状态,一旦免疫力下降,这些结核菌就会活跃起来,患者将出现相关症状成为活动性结核病。
如何预防结核
1.接种卡介苗。“新生儿出生第一针”对于预防儿童粟粒性肺结核和结核性脑膜炎有较好效果(10-15年)。
2.彻底治愈肺结核患者。是目前最重要的防控手段。
3.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在人群密集场所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手帕或手肘部遮掩口鼻,居室每天通风2-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低于30分钟。
4.预防性治疗。儿童、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等高危人群可开展预防性治疗。
确诊结核病怎么办
接受规范抗结核治疗,遵医嘱定期复查,按时规律服药,完成规定疗程,90%以上肺结核患者可治愈。
学生被诊断为肺结核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三院)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具“休学/病休证明”,学生凭证明办理“休学/病休手续”。经规范治疗病情好转达到复学标准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会开具复学证明,学生取得复学证明后方可申请返校上课。
(公共卫生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