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10428 次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2020年8月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时间

根据市卫健委网站公布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7号楼)四楼会议室,扬州市国庆路395号。

三、参加对象

为2020年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符合直接面试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四、面试内容

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医学综合知识和综合素质。

五、面试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于8:00报到,签名后进入侯考室等待。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布考场纪律。

3、参加同专业面试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各专业考官进行面试。

5、工作人员统计面试成绩。

面试由市卫健委督查组及医院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面试成绩上报扬州市卫健委。

七、联系方法及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0514-87361173,联系人: 向阳。

2、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考生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17:30前,与我院人事处联系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