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需求表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3621 次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妇科、产科 不限 妇产科学 博士研究生 一经录用,提供一次性安置费30-100万元、发放专项津贴、科研启动资金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 不限 儿科学、外科学
乳腺科 2 乳腺外科、甲乳外科学
妇科、产科、生育技术科 5 妇产科学 硕士研究生 有规培、执业医师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提供住宿或租房补贴,事业单位编制
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 10 儿科学、外科学
乳腺科 1 乳腺外科、甲乳外科学、整形外科
小儿外科 2 外科学、小儿外科
儿童康复科 2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
麻醉科 2 麻醉学
骨伤科 1 骨外科或小儿骨科学
内科 1 内科学相关专业
影像诊断科、病理科、检验科、医学遗传中心 6 相关专业
护理 2 护理学 
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眼保科、儿童普保科、儿外、儿童康复科、心电图等 若干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提供住宿或租房补贴二年
医学遗传中心、检验科 2 医学检验
影像诊断科(放射、B超) 2 医学影像
儿童康复科 5 康复治疗学
护理 10 护理学、助产护理
人才引进待遇:                                                                                1、交通费的报销:对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来院参加应聘者,医院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报销来回交通费一次;
2、享受人才安置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来院工作一年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100万元;条件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和规培证书的研究生来院工作一年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置费5万元。
3、博士科研启动费:引进博士研究生来院正式工作半年后,医院根据其承担科研项目实际情况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由科教处跟踪考核费用使用情况)。
4、发放专项津贴:
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每月2000元、主治医师每月1500元、住院医师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儿科专业系列、乳腺、病理)副高以上每月1500元、主治医师及以下每月1000元。以上专项津贴从上班第二个月起开始发放,发放期限为三年;
5、来院后暂时无住房者,博士研究生安排一年过渡住房,房租由医院承担;硕士研究生安排宿舍;
6、对于博士研究生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学科带头人,医院帮助协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配偶属医疗卫生专业或相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可随调本院,如配偶不符合调动条件,落实工作确有困难的,按其专业、专长安排在备案制岗位,按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 
    扬州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将于2018年元月进行,具体招聘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我院网站或下列网站: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hrss.yangzhou.gov.cn/)、扬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zrsks.com/index.aspx)
    简历投递邮箱:yzsfybjy@163.com;邮寄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电话0514-87361173,联系人:向老师、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