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1.13 浏览:395 次

宝贝一声啼,呱呱而坠地,为新奇而动,为幸福而喜。

每一位小天使都为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欢笑和幸福。

不过在欣喜之余,千万不要忘记宝宝的人生第一证!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有效法律凭证

可以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

如果《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资料不全或者错误

会给日后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             

  (例如上学、出国、乘坐飞机、迁移户口等)。

二、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1、产妇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名制住院,住院期间产妇须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不通过者,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请务必确定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姓名必须为规范汉字,随父姓或随母姓)。按照有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不得因姓名和出生日期等原因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如若需变更新生儿姓名,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线下办理:须由新生儿父母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至窗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不能同时到场,需要提供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

4、线上办理:可通过①江苏政务服务 (jszwfw.gov.cn);②下载苏服办 APP;③支付宝苏服办小程序办理。如线上申办线下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到场人脸识别、签字领取,如新生儿母亲不能到场,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线上申办选择邮寄《出生医学证明》,建议收件人为新生儿母亲。

5、  建议在住院期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一年后办理的,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新生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鉴定证明。

6、办理地点: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广陵区京杭北路50号)门诊一楼大厅南侧,《出生医学证明》窗口。

7、办理时间:工作时间:周一全天,周二至周五上午半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8、咨询电话:0514-87933715。

 

有可能有些家长还没有意识到《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来看看下面几例案例!

案例一:刘女士和李先生早些年生育一男婴,当年住院时冒用他人姓名,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上母亲姓名错误,现出生证遗失,要求更换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变。住院时一定要实名制住院哦,否则《出生医学证明》无法签发!

案例二:王女士给小孩办《出生医学证明》后嫌名字不好听,遂上户口登记时私自修改了一字,现小孩要出国留学,发现《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涂改,无法办理出国手续。《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孩子名字无法修改,更不要私自涂改哦!

案例三:危女士与徐先生生育一男婴,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后发现徐先生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现申请更改父亲信息。更换父母亲信息都需要做亲子鉴定!

案例四:吴女士与吴先生生育一女婴,取名为吴X梒,因“梒”字是非通用规范汉字,小孩户口申报派出所不给予申报户口,现父母申请更换小孩姓名换发出生证明。新生儿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①已简化的繁体字;②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③自造字;④外国文字;⑤汉语拼音字母;⑥阿拉伯数字;⑦符号;⑧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感受到《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了!!

如果出现以上情形的家长,需要进行补发、换发,

详情怎么办理呢?

请看下面

 

一、补发情形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可申请补发。

2、扬州市市直、开发区、瘦西湖景区、广陵、生态科技新城助产机构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统一到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京杭路50号)。各县(市、区)助产机构分娩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到当地妇幼保健院(所)。

二、补发流程

一、换发情形

1、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申请表中七种换发理由之一。

2、扬州市开发区、瘦西湖风景区、生态科技新城被消除助产资质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统一到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初核、复核窗口。各县(市、区)被消除助产资质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统一到当地妇幼保健院(所)。

3、异地出生的新生儿不得以外地的出生医学相关证明换取户口所在地《出生医学证明》

二、换发流程

扬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管理机构

单位

地址

电话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负责全市管理)

京杭路50号

0514-87933715

邗江区妇幼保健所

翠岗路268号    

0514-87343504

江都区妇幼保健院

长江东路145号

0514-86519771

高邮市妇幼保健院

府前街116号    

0514-80950752

仪征市妇幼保健院  

沿山河东路899-1号       

0514-85815285

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安宜东路120号

0514-88263587

广陵区妇幼保健所

广陵区连运中路26号

0514-80310812

 



 

附件:

1、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doc

2、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