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19908 次
各支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提升党管人才成效,深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推动医院妇幼健康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如下。
一、联系对象
1、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2、扬州市优秀博士;
3、扬州市杰出青年;
4、扬州市英才培育计划对象;
5、引进、培养的博士;
6、硕导、博导;
7、省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
8、获得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培养称号的对象。
二、联系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党管人才的政策要求,促进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了解高层次人才思想动态,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教育引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服务宗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向高层次人才介绍全市妇幼健康行业管理及宣传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解读,指导日常相关管理要求。
4、听取高层次人才关于质量安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服务改善、绩效分配、职称评聘、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益建议和意见,研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5、关心高层次人才及家庭成员在工作、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困惑,给予针对性指导、疏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6、关注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落实情况,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搭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坚实平台。
三、联系要求
1、联系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按照分工范围,与挂钩联系支部和分管、联系科室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联系关系,如班子成员为高层次人才,由党委主要领导负责与其联系。党办、人事、科教等部门每年一季度会商确定联系对象名单,各党支部根据名单建立本支部覆盖科室高层次人才台账。
2、联系方法。班子成员可通过走访交谈、电话沟通、微信留言、发送邮件、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高层次人才开展联系,每季度至少一次,并视当事人工作岗位、承担任务、存在困难等,酌情增加频次。
3、联系记录及使用。班子成员与高层次人才面对面联系时,挂钩联系党支部书记和联系对象共同参会并做好联系内容记录,会后由党支部书记将需求、建议整理反馈给人事处做好分解、落实。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要求纳入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每半年主动向党委汇报联系内容及落实情况。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