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6 浏览:15745 次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学院。我院承担扬州地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任务,近年为推动扬州地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打造“优生之城”付出了积极努力。现根据《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的精神,诚邀有意资助扬州市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单位、组织及个人,本着自愿原则,支持医院公益事业发展,推动扬州妇儿健康事业的繁荣。
一、接受捐赠项目
1、教学与科研项目费用:
教学与科研设备:200万元。
教学、科研技术项目合作,学术活动等,金额80万元。
2、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包括医院救治特困病人、公共应急救助等,金额20万元。
3、公共设施设备建设100万元。
4、设施、设备修缮、维护金额100万元。
5、服务保障费200万元。
6、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宣传100万元。
二、接受捐赠方式
1、专项捐赠: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按照捐赠者意愿以个人、单位、社会团体等名义捐赠或认捐专用项目以及指定用途的捐赠。
2、非专项捐赠: 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按照捐赠者意愿以个人、单位、社会团体等名义捐赠给医院非指定用途的款项和物品的捐赠。
3、捐赠形式可为现金或物品。
三、捐赠的办理和联系方式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财务处 联系电话:0514-87361193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