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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浏览:14408 次
各支部、各科室:
为确保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扬州市卫生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扬卫委〔2014〕8号)、《扬州市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方案》(扬卫委〔2014〕11号)和《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扬妇院党[2014]1号)精神,拟定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